杭州市德胜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杭州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三、报名地点
杭州市德胜小学(德苑路96号德胜新村57-101)
四、招生范围
杭州市户口――上塘高架以东,绍兴路以西,香积寺路以南的拱墅区范围。
非杭州市户口――上塘高架以东,绍兴路以西,香积寺路以南的拱墅区范围。
五、杭州市本学区户口学生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要递交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 家庭户籍本(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孩子父母页、孩子页要复印;夫妻户口分开的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及复印件)
2. 孩子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离异请带离婚证和孩子抚养权证明)
3. 户籍所在的房屋房产证
4. 预防接种卡(验原件,复印首页即可)
5. 拆迁过渡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在本学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6. 集体户需提供在本学区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和市区无房证明(房管部门开具)。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 父母双方居住证自2016年8月底至今无中断。居住信息以预登记系统反馈信息和公安流动管理平台信息为准。
2. 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参保信息自2016年8月底至今无中断。
3. 提供参保信息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要求为201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二)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要递交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
1.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孩子父母页、孩子页要复印;夫妻户口分开的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及复印件)
2.房产证(已在本学区内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无购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参保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不需要提供,参加省社保的需要提供。)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与社保缴纳单位需对应)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首页即可)
6.父母结婚证。
温馨提醒:
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后按照表别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与能否录取无关。24日、25日两日均接受报名。
2.为使报名更加有序、平稳,学校定于24日上午8:00起,在学校传达室开始发放报名序号。
3.填表时,请填写清楚、端正、完整,不漏签名。
4.务必看管好孩子,切实注意安全!报名结束即离开,不要让孩子在校园内逗留玩耍。
5.请家长做好孩子的榜样,能文明、有序、谦让、热心。着装整齐,不在校园内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能听从老师的安排。
八、补充说明
为合理调配安排符合在杭借读条件随迁子女的入学,创设平稳有序的招生秩序,拱墅区教育局制定《拱墅区公办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细则》,凡已在我校报名成功的,根据报名材料的积分情况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视学额情况统一调配,以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报名时除上述第六条中所需证件以外,还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作积分用:
1. 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已在预登记系统内报名的,无需提供,以预登记系统内的数据为准。)
2. 父母双方的社保。(已在预登记系统内报名的,且参保杭州市社保的,无需提供,以预登记系统内数据为准。若能提供父母双方的,按年限计算双方分数;若只能提供一方的,积分时只计算一方的分数。参保省社保的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3. 父母在杭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1.2.3三项为基础性积分,均以父母双方分别积分。
4. 杭州市志愿者手册。
5. 杭州市区义务献血证。
6. 杭州市区捐献骨髓证。
7. 杭州市区,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8. 父母双方的最高学历证书。(大学学历及以上)
以上4.5.6.7.8五项为奖励性加分,按父母双方累计,加分材料计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九、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导处联系。
电话:88232919 8823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