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德胜小学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根据中央文件和上级财政部门、财务审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德胜小学设备采购管理规定事项如下:

一、    列入政府采购项目家具、专用、通用、数字化设备设施采购规定

1.属于《2016年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设备项目(含文印耗材纸张),无论金额大小,经办人必须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且金额不得高于2016年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指导价格。

2.政府采购项目除文印耗材纸张外,均需入学校固定资产,经办人需提供1式2份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分别给校资产保管员1份进行固定资产入账。

3.政府采购项目当月结算,结算时实行公对公账户支付,同时发票需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连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验收单原件交财务,由财务递交校长签字后给予结算。

4.属政府采购项目一般提前上报下一年度计划,并报备上级教育资管中心。年初时根据采购计划由校后勤及其他经办部门向校长提出,校长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经办人实施采购。

5.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因需要购置采购,经办人需向总务处提出,由总务处上报校长批复,并区资管中心请示、区财政进行增补程序后实施政府采购。

6.总务负责人需知晓政府采购项目的范畴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网上操作步骤,政府采购项目由校总务处负责完成。

二、  未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设备设施采购规定

1.经办人至校总务处领取填写《购物申请单》,按估算金额大小报校校长批复。同意后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 结算时实行公对公账户支付或公务卡支付。

3. 单项价值超过3000元,或批量价格超过1万元,3万元以下的设备设施物品,需报集团设备管理中心再按询价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填写《询价采购记录单》。在结算时,除《购物申请单》批复,发票清单外,还需提交《询价采购记录单》,及订购合同。

4. 总价3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项目需上报区资产管理中心进行询价采购,但需提前半年进行报备,无提前报备但又急需实施的项目由总务处进行补报备手续。

5. 单项金额1000元以上需入固定资产帐,需提交校保管员:发票、清单或者合同复印件。其余均应入低值易耗品帐,清单应1式2份,校总务或保管员及部门使用或保管员各执1份。

6. 采购的设施设备均需验收入库,部门经办人经办的由校总务室在配置清单上验收签字证明,总务室经办的由使用部门、人进行验收签名。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必须2名经办人办理。

  

 

杭州市德胜小学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