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智能卡个人积分管理制度
1、党员在应用党员智能卡客户端时有下列情形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①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党委会议、支部书记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培训、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党内活动均可获得1分;
②办理积分兑换等党内业务均可获得1分;
③当日内参加多次党内活动,积分可累加;
④当日内对同一党内业务进行办理,积分不累加。
2、党员以手工签到、批量签到、补签等方式参加党内各类活动的,不计积分。
3、党员在应用党员智能卡e站时有下列情形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①参加“三会一课”、党组织领导班子测评、党内双述双评等在线组织生活均可获得1分;
②提交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积分兑换、课件配送等党内业务申请均可获得2分;
③完成学习讨论、学习视频点播、学习资料下载、信息日志发布等在线学习均可获得1分;
④当日内参加多次党内活动,积分可累加;
⑤当日内对同一党内业务进行申请,积分不累加。
4、“网淘”志愿者在应用党员智能卡e站时有下列情形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①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康复指导、家庭关系调解、邻里关系调解、技能培训、文体表演、专题讲座等A类志愿服务均可获得6分;
②提供节能减排、电器维修、健身指导、保健养生咨询、家教辅导、学前儿童教育、病患伤残照顾、赈灾募捐、孤残儿童捐助、外来人员子女捐助、困难家庭子女捐助等B类志愿服务均可获得5分;
③提供垃圾分类、庭院绿化、种植养护、义务献血、儿童看护、养老陪护、宠物管理、困难家庭帮助、留守儿童结对、空巢老人帮扶、意外灾害救助等C类志愿服务均可获得4分;
④提供清洁劳动、治安巡逻、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家政服务、用品配送、衣物捐赠、书籍用品捐赠等D类志愿服务均可获得3分;
⑤当日内提供多次志愿服务,积分可累加。
5、申请人在应用党员智能卡客户端时有下列情形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①列席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党内会议均可获得1分;
②参加学习培训、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党内活动均可获得2分;
③办理积分兑换、党员智能卡开卡等党内业务均可获得1分;
④当日内列席多次党内会议,积分可累加;
⑤当日内参加多次党内活动,积分可累加;
⑥当日内对同一党内业务进行办理,积分不累加。
6、入党申请人以手工签到、批量签到、补签等方式参加党内各类活动的,不计积分。
7、入党申请人在应用党员智能卡e站时有下列情形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①提交积分兑换、课件配送等党内业务申请均可获得2分;
②完成学习讨论、学习视频点播、学习资料下载、信息日志发布等在线学习均可获得1分;
③当日内对同一党内业务进行申请,积分不累加。
8、党员智能卡积分分值不因换卡、销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9、党员智能卡积分出现异常情况时,党组织应当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进行调查研究,认定事实,作出决定。
10、党员智能卡积分实行星级管理。每年度统计党员的个人积分,根据积分情况,评定星级党员,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并作为年度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
杭州市德胜小学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