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智能卡管理制度
1、 党员智能卡是拱墅区范围内互联互通的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有效载体,是党员身份的重要标识之一。党员凭党员智能卡参加党内各类活动,并获得相应积分。
2、 党员智能卡以杭州市市民卡或专用IC卡为表现形式。
3、党员智能卡注重监督考评,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实时考核和评价,并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4、党员智能卡由党组织确定专人为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管理员应认真遵守党内纪律,不得随意更改信息,不得随意将信息泄露给他人。
5、党组织在应用党员智能卡客户端时,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党内活动;
(2)发放党员智能卡新卡,并做好换卡和销卡工作;
(3)受理党员智能卡积分兑换申请;
(4)登记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和党内关爱相关情况;
(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党组织在应用党员智能卡e站时,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1)发布支部e站栏目信息;
(2)发起党组织领导班子测评、党内双述双评等投票;
(3)受理入党申请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
(4)受理党员智能卡积分兑换申请;
(5)引导党员进行在线学习;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7、 党组织在应用党员智能卡管理系统时,有下列权利与职责:
(1)更新、统计本级及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信息;
(2)按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3)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党员应当携带党员智能卡参加党内活动,每次活动都要刷卡签到,产生相应的积分。
9、党员要定期浏览和使用党员智能卡e站,并可参加在线学习、党组织领导班子测评、党内双述双评等活动。
10、党员智能卡仅限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本级党组织挂失补办。
11、党员因组织关系迁出拱墅区,应向原所在党组织申请注销党员智能卡。
12、新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经党组织批准,可使用党员智能卡参加党内活动,并参照党员的权利与职责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德胜小学
2016-07